【勾兌假農藥坑農,最終坑了自己!】駐馬店市汝南縣一農民常某,水加顏料兌成假農藥賣給農藥經銷商獲利。昨找房子天上午,常某接受法院審判時痛哭流涕,稱被抓後老婆要離婚,自己也沒法見到年幼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雙親。最終,常某還是被判刑7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
  □代償東方今報記者沈春梅通訊員孫志平喬良
  租賃房屋,用水加上顏料勾兌出假農藥,賣給農藥經銷商獲利。昨日上午,常某因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罪在駐馬店市汝南縣人支票貼現民法院受審,省高院首次採用微博直播形式對此次庭審進行了直播。庭審結束後,省高院還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三起坑農害農案件。
  【現場】
  被告流淚宣讀借錢悔過書
  “我家裡經濟條seo件不好,父母年邁,加上撫養兩個孩子的壓力,我才鋌而走險走了這一步。通過在看守所這幾個月的反省,我發現自己是多麼的幼稚。”11月12日上午,駐馬店市汝南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上,被告人常某一邊流淚一邊讀悔過書。
  常某說,自從他被關進看守所之後,老婆向他提出了離婚,讓他壓力倍增。
  “幾個月不見孩子、父母,也不知道他們在外面過得怎麼樣?父親的病有沒有好轉?”在整個庭審中表現得都很平靜的常某,在提到孩子和父母時,這個35歲的男人流下了眼淚。
  【案情】
  水+顏料兌出假農藥
  據汝南縣檢察院指控,2012年5月19日,常某生產銷售給遂平縣李某玉米控旺劑玉皇墩40件,價值1.8萬元。2012年7月16日,常某銷售給汝南縣穆某、李某玉米控旺劑玉皇墩100件,價值2萬元。
  2012年9月,常某分4次生產、銷售給李某、穆某糧拌1399小麥拌種劑70件,價值3.5萬元。
  “經鑒定,常某所生產銷售的農藥中不含任何農藥成分。”檢察機關以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對常某提起公訴。
  昨天上午,汝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省高院官方微博@豫法陽光對此案進行直播。據悉,這是我省法院系統首次以微博形式直播案件。
  “我在鄭州租房,買了幾個桶,進了一些農藥瓶子,又雇人裝,藥水是水加上顏料攪拌勾兌的。”常某說。
  【審理】
  被判7個月並處罰金8萬
  汝南縣人民法院查明,開庭前,常某已經賠償遂平縣李某5萬元、賠償汝南縣李某5萬元,並取得對方諒解,具有從輕情節;並且常某銷售的假藥因效果不好,銷售不好,只給李某等農藥經銷商造成了損失,並未給廣大農戶造成損失。
  昨天上午,法院當庭以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判處常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
  三起案例
  坑農害農5人被判刑
  省高院新聞發言人介紹,從今年7月份開始,全省法院開展了為期半年的集中打擊坑農害農犯罪專項工作,截至目前共審結坑農害農犯罪案件275件。
  省高院刑一庭庭長李劍非通報了三起坑農害農的典型案件:
  案例一:破壞變壓器致使農田無法灌溉
  武陟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張利明、崔桂安伙同他人先後竄至武陟縣嘉應觀、謝旗營、喬廟等鄉鎮,破壞變壓器13台,將內部的銅芯盜走,致使5480餘畝農田得不到及時灌溉。
  經鑒定,被損壞的變壓器價值13.8萬元。張利明、崔桂安因破壞電力設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案例二:銷售偽劣化肥害死269棵桃樹
  靈寶縣人民法院查明:2011年10月初,侯海清銷售給果農李海辭26袋化肥。之後,侯海清對其銷售的化肥進行鑒定,發現為不合格產品,但其未將該結果告知李海辭。
  李海辭在自家果園裡用了23袋化肥,結果造成269棵桃樹死亡,損失8萬多元。經鑒定,侯海清所銷售的化肥為不合格化肥。後法院以銷售偽劣罪,判處侯海清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6000元。
  案例三:銷售假農藥影響小麥正常生長
  西平縣人民法院查明:2011年8月以來,張剡、楊克奇等人銷售“樂肯7號”小麥拌種劑100多件,致使西平縣楊莊、呂廟等七個鄉鎮的麥田出現藥害,嚴重影響小麥的正常生長,給農民造成經濟損失30餘萬元。
  案發後,張剡、楊克奇對受害農戶進行了賠償。之後,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罪,判張剡和楊克奇有期徒刑3年、1年零6個月,並各處罰金10萬元。
  人性化審判
  穿便裝受審 去“犯罪化標簽”
  昨天上午,東方今報記者註意到,常某因涉嫌犯罪被刑拘後並未被採取取保候審措施,但在開庭時常某是穿便裝出庭受審,身上並沒有印有看守所標誌的“黃馬褂”。並且,在常某面前的小桌子上還放了紙和筆,方便常某做記錄用,身後是一把普通的座椅。
  “刑事案件庭審正在悄悄發生變化,這是法治進步的一種表現。”參與旁聽的一名人大代表說。
  據悉,10月13日,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北京召開的“冤假錯案的防範與救濟”學術座談會上就提出建議,讓被告人穿便裝出庭。
  “庭審時應當去除被告人的‘犯罪化標簽’,在庭審中去除囚服,允許其穿便裝出庭;除少數暴力犯罪、有人身危險的情形外,出庭時去除戒具,禁止使用牢籠式審判座椅,改為普通座椅,併為被告人準備記錄筆紙。”張立勇說。
  庭審形式新
  微博直播 不到現場可“旁聽”
  “有文字有圖片,不到現場也能觀看庭審,微博直播這種形式非常好。”昨天上午,省會一家媒體的李記者坐在辦公室就“旁聽”了常某受審案件。
  省高院新聞發言人介紹,昨天的庭審微博直播,是我省法院通過微博直播案例的第一例,今後法院將選擇三類案件通過微博直播:一是大案要案;二是社會關註度高、影響大的案件;三是具有普法和教育意義的案件。
  “微博直播有兩種方式,一是全面直播,即不僅公開案件事實、證據,也會將控辯雙方的意見平等公開,盡可能做到不改動、不隱瞞、不節選;二是同步直播,儘量做到不間斷,不僅通過文字直播,還通過圖片等形式直播,讓公眾身臨其境,瞭解庭審情況。”新聞發言人說。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全省集中打擊坑農害農犯罪 省高院首次用微博直播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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